- 索 引 号:xm00110-02-02-2024-016
- 备注/文号:厦民〔2024〕13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04
各区民政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数据赋能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的通知》(闽政办〔2024〕21号)和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推进社会救助“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救〔2024〕123号)要求以及我市重点事项任务分工安排,为高标准落实社会救助“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任务目标
根据省关于推动社会救助政务服务增效工作要求,按照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总体思路,在2021年推进“社会救助一件事”改革、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的基础上,结合我市2024年度第二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任务要求,配合省民政厅在“线上端、线下端、自助端”三端对原“社会救助一件事”进行优化提升,确保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一件事”线上线下联动“一次办”,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安排
(一)调整完善业务事项配置。“社会救助一件事”现阶段共涵盖5个业务事项,具体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特困人员认定”“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认定”4个原定事项,以及“低保边缘”1个新增事项。按照福建省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标准设置每个事项的服务标准,优化完善“社会救助一件事”服务指南、“社会救助一件事”办理流程,确保实现民政领域社会救助事项申请“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多方复用”,结合“数据最多采一次”取消可以共享回填的相关证明材料。各区于10月底前完成。
(二)做好系统对接应用和测试工作。根据省方案要求,在全面启用福建省社会救助服务平台办理社会救助业务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平台更替及数据转移、回流工作,确保系统正常交替和业务办理,及时收集平台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汇总上报。同时配合省厅对系统功能进行全面的联调测试,及时收集反馈相关问题,确保系统功能正常可靠,做好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和各项准备工作,此项工作根据省厅要求配合完成。
(三)抓好人员培训工作。市级组织举办一期全市社会救助业务培训,各区民政局分管领导、业务工作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各镇(街)业务经办人员及窗口工作人员参加,由局审批办业务骨干专门授课,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各区也要相应组织镇(街)、村(社区)业务经办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悉线上线下业务办理,现场问题解答,能够提供导办和帮代办服务。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要高度重视,由业务分管领导亲自主抓,成立由业务部门和审批办(窗口)联合负责的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推进社会救助“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安排对接相关事宜,确保在各个时间节点前高质量完成各项相关任务,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二)注重协调。主动加强与上下级沟通联系,将系统实际操作运用与业务需求结合起来,及时收集反馈问题,及时调整变更不合时宜的原有做法和材料,确保提高服务效率。
(三)搞好宣传。各区民政部门要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介,结合政策宣传进村居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做好“社会救助一件事”的宣传引导,提高公众知晓度。
附件:1.“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评估工作要求
2.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推进社会救助“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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