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政局关于修订权责清单的通知-lm体育平台官网入口

  • 索 引 号:xm00110-02-02-2022-038
  • 备注/文号:厦民〔2022〕12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关于修订权责清单的通知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24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修订权责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2-08-24 16:28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民政局:

  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规定和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厦民〔2021〕70号)进行修订。现明确权责事项共135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26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6项,行政确认4项,公共服务10项,其他75项(其他行政权力21项,其他职责事项54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因法律法规规章等设定依据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1.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增加或调整了第29、30项地名管理相关行政处罚事项,增加或调整了第78、79项和第103、107、108等地名管理其他行政权力、其他权责事项。

  2.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增加了第51项养老机构管理相关公共服务事项。

  二、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规范各级民政权责,实现上下级业务办理流程畅通,依据民政部、省民政厅权责清单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1.对第66、73、74、75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第104其他权责事项进行事项类型调整。

  2.对第32项行政处罚事项和第109、130、131项其他权责事项进行事项名称修订。

  3.增加了第61、62、64、67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第132-134项其他权责事项。

  三、因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1.对第3-7项行政许可事项,第24、25项行政处罚事项,第42、43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第59项公共服务事项,第129项其他权责事项进行责任单位调整。

  2.对第49项行政确认事项进行名称及责任单位修订。

  3.对第50项进行事项类型调整。 

  四、依据民政部、省民政厅权责清单内容,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权责事项精简

  取消行政监督检查事项中“慈善组织终止时,不成立清算组或清算组不履行职责时,申请人民法院指定人员成立清算组”行政监督检查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中“建筑物、住宅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备案”,其他权力事项中“横跨行政区域界线的生产、建设用地备案”“开发区、科技园区、工业区、保税区、试验区、矿区、围垦区、农区、林区、盐区、渔区等经济区域名称的命名、更名的审核”“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设施以及纪念地、旅游胜地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勘界、地名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并提供利用服务”,及其他权责事项中“本行政区域的地名录、地名词典、政区图等标准地名出版物的编纂”“救助申请家庭状况核对工作”“指导协调各区以及有关专业部门做好地名规划的编制;指导协调各区以及有关专业部门按规定开展地名的命名、更名;指导协调各区以及有关专业部门做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地名管理工作;指导各区开展地名公共服务;指导各区搞好地名文化建设”“道路、居民点等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推行婚俗改革”“负责殡葬、收养、救助服务以及养老院、福利院等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善后工作”,共13项。

    附件:厦门市民政局权责清单(2022年)

  厦门市民政局

  2022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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