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注/文号:厦民〔2020〕14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01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厦民〔2020〕147号)
时间:2020-09-01 09:44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民政局: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对《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厦民〔2019〕175号)中的权责清单作如下调整:
一、现将原“行政处罚”类别中的“取缔非法民间组织”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类别,该事项设定依据、责任单位及行使层级均不变。
二、根据《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级生活类救灾物资采购、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职责调整的通知》(厦委编〔2020〕11号)要求,市民政局原承担的市级生活类救灾物资采购、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将原“其他权责事项”类别中的“承办市级生活类救灾物资的采购、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从我局权责清单删除。
厦门市民政局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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