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编制厦门市民政局2019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我局政府网站http://mzj.xm.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民政局办公室(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7号1号楼,邮编:361012,电话:0592-2892033,电子邮箱:mzj_bgs@xm.gov.cn)。
2019年,厦门市民政局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全面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牢牢把握“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精神,积极落实责任分工,突出公开重点,按照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深化公开内容,全方位推进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准确。
(一)主动公开
(1)政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
围绕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以局门户网站为第一公开渠道,以新闻媒体报道为辅助渠道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报道元旦春节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智慧养老“护航”老人安度晚年、老年养护中心落成、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到临夏对口帮扶、“爱心厦门”建设、第六届海峡两岸社区治理暨两岸社区“家”年华、第八届海峡两岸社区治理论坛、2019年下半年厦门市骨灰撒海活动等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公开重要民生信息,方便群众了解知悉民政工作进展和最新成果。
(2)政务公开文件信息
目前局门户网站上公布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共6大类28小项,分为机构职责、政策法规、lm体育平台官网入口的公告、计划规划、民政事业统计信息、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政策法规、预算决算、人事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审批目录清单等。
围绕民生重点,充实公开信息内容
1、常态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数据每月、每季度的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信息的公开任务;高度重视救助工作,安排专人按月、按季度及时公布救助人数、资金使用情况等;公开低保标准的调整;积极收集社会热点话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群众关心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的调整,在新标准正式下发后,及时通过lm体育平台官网入口官网、网络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规范化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办法和流程及市级扶持措施清单;公开养老事业发展基本情况;公开养老机构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范围和标准;公开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公开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级评定、居家社区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服务质量评估结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及时通过网络媒体、报刊杂志等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经常化社会组织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公告,及时公布社会组织年检情况;做好社会组织信息录入和档案整理工作,及时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发布在市民政局lm体育平台官网入口官网并推送至信用厦门;通过“厦门市智慧综合审批平台”开展审批工作,审批节点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通过该系统自动即时推送至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给予公示,并在市民政局lm体育平台官网入口官网对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4、制度化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我局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接收省厅纵向权责清单调整信息后,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并转发相关业务处室落实。凡涉及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由审批办公室同步更新厦门市民政局网站、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及省网办事大厅网站相关事项办事指南,及时对权责清单调整事项进行公开。
5、标准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地方预决算信息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有关规定以及厦门市财政局预算及决算批复精神,我局在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的文字和报表格式,在局门户网站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和2018年度部门决算。
6、透明化推动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慈善中国”平台数据完善工作,在推进慈善组织依法登记的同时,及时更新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相关数据及信息,今年以来,为新增的5家慈善组织开设了账号,并新增录入慈善信托备案数据3条。同时,要求各慈善组织及时通过“慈善中国”平台公开其慈善相关活动信息。
7、系统化推行地名殡葬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民政局lm体育平台官网入口官网发布2019年度命更名的金山东路等232条地名,并通过厦门日报同步公告、媒体报道。lm体育平台官网入口官网上及时公布祭扫动态信息,提醒市民群众错峰祭扫。推出“生态文明 平安清明”专题,设有热点资讯、交通出行、生态葬法、海葬专栏、墓园介绍、殡仪服务、清明习俗、互动交流等板块,同时介绍市殡仪服务中心各种便民利民举措、治丧流程、便民问答及我市出台实施的各种惠民殡葬政策,方便市民查阅。大力倡导文明治丧,持续深入宣传殡葬新理念,引导群众摒弃重殓厚葬、铺张浪费、大操大办、愚昧低俗等丧葬陋俗,树立厚养薄葬、生前尽孝、文明节俭、移风易俗新风尚。
2019年,我局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平台的“政策法规”栏目,发布《厦门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厦门市民政救济精神病人救治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厦门市民政局等13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等6项政策法规;在“政策解读”栏目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八条措施》《关于进一步做好支出型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厦门市民政救济精神病人救治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起草说明》进行解读,提高群众对惠民政策的知晓率;在“业务咨询”栏目回复各类信件共计440件;“在线访谈”栏目发布访谈4次;“问卷调查”栏目发布问卷调查4次,及时将政策意图、咨询答复向社会公布,便于公众理解、知晓,全面提高群众对民生政策和工作的知晓率和认知度,提升回应的主动性及时性。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一年来,我局制作、获取政府信息593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327条,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32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截至201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畅。2019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615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50次,咨询电话接听2080 次,网上咨询485次。我局2019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94080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通过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5件(其中3件公开,2件不公开),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0件,通过书信邮寄提交的申请0件(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以上依申请公开件5件已全部办理完毕。积极沟通协调,对可以公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做好答复工作,及时答复申请人并提供相应的网址便于查询;对于不公开的信息,向申请人耐心说明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于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局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询室、资料索取点等公开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定期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第一平台功能,开设信息公开、办事指南、lm体育平台官网入口的公告、民政要闻等专栏,集中对民政领域的信息动态进行公开。局根据年度信息公开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信息更新推送,每年定期进行自查整改,不断完善强化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对民政有关重要政务舆情和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充分发挥媒体在线解读政策、宣传政策方面的作用,加强与媒体记者的沟通协调工作,定期向媒体记者通报重点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积极邀请社会媒体参与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及时解答涉及公众利益、群众关心的问题。提高各业务处室与网站互动交流的积极性,在开展日常工作、发布重大政策重大决定前,通过问卷调查、民意征集等方式,广泛征求市民、专家的意见建议。开展领导在线访谈,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具实效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利用新闻媒体等公开平台,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新闻媒体发布会等形式加强与媒体记者的沟通协调工作,定期向媒体记者通报重点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
(四)平台建设
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
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策法规、制度文件、lm体育平台官网入口的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整理合并功能栏目,完善在线咨询、留言、投诉等功能,积极开展政民互动,及时答复群众咨询的问题,实现公众与我局在政策业务咨询上的实时交流。2019年度,通过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文件、信息类1300余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均主动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准确;同时,认真落实《福建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开展信息查阅服务。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通知》要求,每月按时2次向市图书馆、市档案馆报送厦民、行政审批类文件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的公开信息,便于群众能在相关场所查阅到所需内容。
(五)监督保障
健全公开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专人负责做”的总体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列入年初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做好同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按时、准确、依法处理。同时,加强与各区民政局信息公开的联系和指导,推进市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提升信息整合、互联互通能力,整合民政信息资源,方便公众查阅民政信息。
我局从2008年5月1日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在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均落实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共15人)、开辟了1个公共查阅室,负责收集、提供相关工作的政府信息。制定出台《厦门市民政局政务公开五项制度》,要求规范信息保密审查、材料送交、内部考评和责任追究等。根据“五公开”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做好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材料送交、内部考评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遵循“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原则,继续做好“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中”要求。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在政策公开后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方便群众了解民政相关政策内容。通过局长办公会等形式不定期进行政务公开情况汇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5 |
4 |
23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4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2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2 |
0 |
0 |
0 |
3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3 |
0 |
2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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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个别同志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领域内容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践行民政为民宗旨,针对突出问题,不断深化公开意识,加大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学习力度,抓好重点骨干人员培训,继续拓宽畅通公开渠道;二是积极配合省市做好重点领域公开目录梳理编制;三是继续加大重点民生工作、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与公众息息相关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8月1日,我局开通“厦门民政”微信公众号,5个月以来,在公众号共推送民政工作各类信息、文章120多篇,内容主要是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局系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养老服务补短板、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基层社区治理、专业社工建设等,及时解读民政政策,报道民生工作热点、宣传民政工作典型,为群众进一步了解民政工作又增添了一条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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