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时间:2015-07-01 16:41
各有关单位:
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2014〕297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审核确认,市民政局保留市本级行政权力63项,上级委托下放3项。市本级行政权力中,实行属地管理(含部分属地)5项。具体为:
行政许可4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处罚30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监督检查8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
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提出调整权力清单事项的具体要求,按程序报请市审改办研究审核确定后再作调整公布。
附件:1.厦门市民政局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
2.厦门市民政局行政权力清单
厦门市民政局
2015年6月2日
(联系人:黄雅蓉,联系电话:0592-289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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