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慈善救助宣传,坚持合法诚信原则
时间:2023-09-12 17:50
为深化“爱心厦门”建设,宣传贯彻《慈善法》,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推进诚信建设,9月5日,市民政局在湖里区江头街道金尚社区举办厦门市第八个“中华慈善日”宣传月暨“慈善 救助”进社区宣传活动。市、区民政局、相关市直单位、区、街道、社区的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代表参加活动。
市民政局领导表示,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国家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依法开展慈善活动。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在各项政策上加强激励扶持,继续完善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衔接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不断创新救助帮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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